中國修改勞動合同法 加大勞務派遣用工限制
來源:FPC人才網
時間:2012-12-29
作者:FPC人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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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北京12月28日電 (記者 郭金超 余湛奕)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28日經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勞動合同法的決定。為防止勞務派遣濫用引起損害勞動者權益,修改后的勞動合同法,加大對勞務派遣用工的限制,并對被派遣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進一步明確。
此次勞動合同法修改,經過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三十次會議審議,并充分吸取社會公眾的意見。
修改后的勞動合同法明確勞務派遣用工不能成為用工主渠道,指出“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其中,有關條款還對勞務派遣用工的數量予以限制,規定:“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定?!?
修改后的勞動法還對“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崗位予以明確界定。例如:臨時性是指用工單位的工作崗位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輔助性是指用工單位的工作崗位為主營業務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
同工同酬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一項重要原則,修改后的勞動合同法對該原則進一步維護。該法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方法。”
針對現實中勞務派遣單位過多過濫,經營不規范的問題,修改后的勞動合同法提高了經營勞務派遣業務單位的準入“門檻”。
該法規定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注冊資本由不得少于人民幣50萬元提高到不得少于人民幣200萬元,并增加規定要求,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完)
(摘自中國新聞網)